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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宜都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11-05 字体:【 访问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宜都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宜都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汲取广东深圳“9.20”恶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全省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鄂政办电〔2008〕206号)和国务院关于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程鹏为组长,公安局副局长孙吉伞为副组长、市工商局副局长向红军、市文化局副局长赵诗学、市旅游局副局长朱发友、市消防大队教导员周正桃为成员的全市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正桃同志兼任主任。

  二、整治时间

  治理工作自11月7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重点整治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或单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

  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重点岗位消防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消防执业资格证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四、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11月7日至11月12日)。市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消防、工商、文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具体实施。组织召开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加强消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专项整治的时间、范围和要求,形成浓厚整治氛围。

  (二)调查摸底,全面排查(11月13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办事处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户一表,造册登记,摸清底数,掌握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对未经过专业培训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集中组织培训,要求持证上岗。各地《公共娱乐场所花名册》于11月31日前报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标准,集中整治(11月21日至12月15日)。各地要将此次整治活动与11月份“火灾隐患整治月”及“119”消防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全面掀起围剿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的强大攻势,集中消除一批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集中处罚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集中关停、取缔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用“铁的手腕”抓监督,用“铁的面孔”抓管理,用“铁的标准”抓提高。

  (四)总结汇报,检查验收(12月16日至12月19日)。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于12月下旬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措施不落实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地要将开展整治情况于2008年12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901684)。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实施。各地要充分认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加强领导,周密谋划,精心部署,严格实施。主管领导要深入一线,强化“三个严格”,即严格落实责任、严格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公安、消防、文化、工商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要按照职责和权限,依法联查联办,形成整治合力。文化、工商等部门要把消防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对未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合格的公共娱乐场所,坚决不予审批;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责令“三停”的场所必须吊销有关证照。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政府要坚决予以挂牌督办,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公安部“六个一律”的要求,依法督促整改。对违法装修,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它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经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室内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爆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借助“火灾隐患整治月”和“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平台,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一查到底,对违法违章行为要跟踪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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